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按照《关于印发<中共开云(中国)委员会关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党宣[2021]22号)精神,党史学习教育第一阶段即将结束。请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对党史学习教育第一阶段工作开展情况、典型经验、特色做法以及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思路进行全面梳理,形成工作总结,上报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请将纸质版党史学习教育第一阶段工作总结经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审定签字后,加盖公章,于6月30日前交宣传教育科(行政楼324),电子版发送535059901@qq.com。
联系人:陈燕 电话:86173056
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