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审查认证管理办法》中关于对保密工作中有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实施奖励的要求、以及《开云(中国)保密工作奖惩规定》的有关规定,为了更好地推动学校保密工作的开展,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学校决定开展2018年度“保密工作先进集体”、“保密工作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推荐的保密工作先进集体为全校各涉密单位;推荐的保密工作先进个人应为在涉密岗位的涉密人员,并且在涉密岗位工作满1年以上的涉密人员。
二、评选条件
(一)保密工作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认真贯彻党和国家有关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上级部门有关保密工作的指示和要求;
2、坚持将保密工作与本单位业务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总结,为本部门保密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保障;
3、认真组织本单位(部门)涉密人员开展经常性的保密教育,及时传达、学习保密法规和保密工作的规章制度,全体涉密人员掌握应有的保密知识,普遍具有较强的保密意识和保密技能;
4、在绩效考核中,保密管理考核未失分;
5、全员保密意识强,保密规章制度健全,管理严格、执行有力;
6、单位(部门)保密工作责任明确,有计划、有分工、有措施、有落实,能够按时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保密工作部门安排的各项保密工作任务;
7、单位(部门)安全保密工作防范措施到位,能够有效防范失泄密隐患发生,成绩突出;
8、本年度未发生任何失泄密事件。
(二)保密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并贯彻落实国家安全保密工作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学校的各项保密规章制度,熟悉本部门或本职业务工作中涉密事项的情况和保密工作重点,具有较强的安全保密责任和意识;
2、涉密人员积极参加学校和部门组织的安全保密教育培训,保密工作成绩突出;
3、专、兼职保密员及涉密人员认真履行各自岗位保密工作职责,熟悉本部门或本岗位安全保密工作的基本情况,认真钻研本职业务,工作积极主动,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
4、坚持原则,敢于同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做斗争,在保密管理工作中发挥了较大的作用。
5、在评选年度内个人保密工作和保密职责范围内未发生违规行为及失泄密事件。
三、评选办法
(一)评选程序
各单位评优推荐领导小组推荐,保密处审查,校评优工作小组评议,校保密委员会审定。
(二)组建评优推荐领导小组
1、光电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材料与化工学院、电子信息工程学院和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由各单位分别成立评优推荐领导小组,组长为各单位负责人,成员由各单位保密领导小组成员组成。
2、其他单位组成评优推荐领导小组的具体情况如下:
第一评优小组:包括校长办公室(党委办公室)、组织部、人事处、统战部、纪委(监察处)、宣传部。评优推荐领导小组组长为校长办公室(党委办公室)负责人,成员由其他相关单位负责人组成。
第二评优小组:包括财务处、保卫处、学生处(部)、国资处、国际交流处、基建处。评优推荐领导小组组长为人事处负责人,成员由其他相关单位负责人组成。
第三评优小组:包括发展规划处、教务处、科技处、研究生院、信息技术中心、兵研院(保密办)。评优推荐领导小组组长为科技处负责人,成员由其他相关单位负责人组成。
四、评选名额
全校拟评选先进集体个数不超过涉密单位总数的25%,先进个人人数不超过涉密人员总数的10%(名额分配见附件1、附件2)。
五、评选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把先进评选活动与推动部门日常保密工作和年终考核结合起来,促进学校保密工作进一步发展,通过开展评先活动,达到总结经验、树立典型、建设队伍、促进工作的目的;
2、切实加强领导,严密组织,充分发扬民主,确保评选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3、确保评先质量,做到实事求是,优中选优。对推荐上报的材料要认真审查,确保准确、真实、有效;
4、评优申报材料中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并可公开。
六、时间安排
各评选组织单位推荐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需填写《开云(中国)保密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见附件3)、《开云(中国)保密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见附件4)。
2018年12月21日前,各评选组织单位要严格按照评选程序进行逐级推荐,并将推荐名单经评优推荐领导小组及成员签字确认后,连同相关材料报保密办公室。
请各评优推荐领导小组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坚持标准,认真做好此次评优工作。
材料报送地址:工6-509
联系电话:86173099
联系人:王艳
兵研院(保密办)
2018年12月19日
附件1:2018年度保密工作先进集体名额分配表
附件2:2018年度保密工作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附件3:开云(中国)保密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
附件4:开云(中国)保密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